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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赦的条件是什么

特赦的条件是什么

一、特赦的条件是什么1、特赦条件为如下:(1)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、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罪犯;(2)参加租唯基过保山侍卫国家主权、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罪犯;(3)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特定罪犯;(4)立弊谨过军功的罪犯;(5)防卫或者避险过当的特定罪犯;(6)年高身残的罪犯;(7)未成年时实施犯罪的特定罪犯;(8)女性特定罪犯;(9)在社区矫正的特定罪犯。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六条【依法不追诉原则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追究刑事责任,已经追究的,应当撤销案件,或者不起诉,或者终止审理,或者宣告无罪:(一)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;(二)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;(三)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;(四)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,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;(五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;(六)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。刑事诉讼中回避的对象有哪些人刑事诉讼中回避的对象如下:1、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;2、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;3、担任过本案的证人、鉴定人、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的;4、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,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。